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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5年检测设备采购公告(15A1514第三部分)(项目编号=0611-BZ150040000518A)

作者: 发布于:2015-08-11 17: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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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检测设备采购(15A1514第三部分)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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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015年检测设备采购(15A1514第三部分)
项目编号:
0611-BZ150040000518A
采购计划编号:
15A1514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如是经销商投标,须具有所投产品经销资格的证明文件;
2、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国产仪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进口仪器都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
点、方式、招标
件公告期限及招标
件售价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招标文件购买费在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8月11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购买费为:300元/分包(售后不退),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上述费用,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篇”)。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5年09月1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09月1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开标时间:
2015年09月1日 10:00
开标地址: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计量质量检测技术研究中心)
采购人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杨柳北路1号
联系人:
秦键 潘毅
电话:
023)89136301 6795002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幢503室
联系人:
袁新梁、周媛媛
电话:
023)67707169、67703509
传真:
(023) 67707519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
(023) 67769201
采购内容:
分包号
分包名称
数量、单位、简要技术要求
1
有毒气体分析仪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
标准气体动态配气装置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3
磁参数校准装置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4
阴极发光仪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5
珍珠测厚检测仪器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6
钻石光致发光仪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附件: 2015年检测设备采购(15A1514第三部分)(终审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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