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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弘通隧道高速公路养护服务中心隧道工程施工(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2 09: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附件材料
1 隧道照明更换LED工程 1 详见招标文件 1,736,4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本次招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设计、生产、制造能力,所投标产品必须由投标人自行生产、制造;  2.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必须拥有所投产品的自主商标或所投产品商标的合法使用权,投标人必须是国家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4.投标人必须在项目当地有长期驻扎的售后服务网点;  5.具备呼伦贝尔市境内高速公路LED灯具工程项目施工经验;  6.项目工期为3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通过。   7.产品如果出现故障,投标人日常需具备2小时到达现场维护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每个工作日上午 时,下午 时到牙克石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保证金转账凭证等材料的复印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异地企业可将上述材料以传真或扫描件形式提交至牙克石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0470-7369485,邮箱:ykszfcg@163.com。提交报名材料后应及时与项目负责人通过电话方式确认是否为有效报名。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体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拆包,不分包,不得转包。 (5)投标供应商报名时所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在投标现场必须提供其原件,未提供原件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与公告报名时间相同。 二、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缴纳到采购文件指定的账户。并携带银行票据到财务室开收据,将收据带到会议现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收款收据并加盖财务章(经手人签字、开户行、账号、收款单位)银行汇款单复印件。但对不按时参加会议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递交投标保证金请与财务部联系,联系人:刘志华  电话:0470-7366486. 付款方式:三年4:3:3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牙克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胜利东街
邮政编码: 022150
联 系 人: 李广宇 刘奇
联系电话: 0470-7366179 7369485传真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 牙克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 工行牙克石支行
账    号: 0607 0355 0902 6412 126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 呼伦贝尔弘通隧道高速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地    址: 牙克石市
邮政编码: 02215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3948081345
2015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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