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电梯采购”的招标公告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荔城区司法局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 招标编号:PZSG150703
二、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电梯采购 一批,详细请见招标文件
1)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质;
2) 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乘客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
3) 若投标人无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质的必须由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承诺安装,并提供该品牌电梯制造商的书面承诺;
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须提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7) 投标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明细表》、投标人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8) 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业务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须单独密封,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9) 投标人有下列关联情形之一时,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a)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同一人的直系亲属的两个法人或两个以上法人。
b)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c)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10) 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单位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四、 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 招标公告时间:
2. 招标答疑时间: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五、 地点安排:
1. 投标报名、咨询及来往信函:莆田市城厢区荔景广场12号楼202室。
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三层开标室5,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六、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七、 我司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代理人: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荔景广场12号楼202室
电 话:0594-2631836
传 真:0594-2631896
联系人:小林
开户名: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
账 号:35001632433050002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