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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吴家大院维修(东西厢房及门廊)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1 19: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吴家大院维修(东西厢房及门廊)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考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兰考县吴家大院维修(东西厢房及门廊)项目;

2、工程地点:兰考县仪封乡老君营村;

3、项目投资:约90万元;

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工程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或省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资格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记录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

5、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8  11 日至2015年 8  17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 ,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兴兰大道北侧阳光大厦五楼)报名、资格审查及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家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或省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资格证书、企业业绩合同、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3份);

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

   资信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7万元;

投标企业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将投标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转至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并到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换取收据,将收据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兰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账    号:0000010405941031801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9月214:30分,地点为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兴兰大道北侧阳光大厦五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信息网》及《兰考县招投标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3781162572

招标单位:兰考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598790927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闻女士

联系电话:15890153725  

                         

                                        2015年8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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