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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BOO模式)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2 08: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沁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BOO模式)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沁招【20150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阳市第二垃圾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招标人沁阳市沁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该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能力130吨,填埋总库容量100.2万立方米,使用年限为15年。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BOO模式招标,选出一家投标单位负责沁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管理、营运。

2.3建设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0日历天

2.4工程地点:沁阳市产业集聚区沁北园区

2.5项目总投资:3955万元。其中,中央配套资金为1200万元,已落实。

3.投标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投标人需具有目前稳定运行的,由投标人按照生活垃圾处理“三化原则”投资建设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案例;

3.3具备良好的财务投资实力及银行资信能力的单位,且经营情况良好,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3.4未发生过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20124月起)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况发生。

3.5拥有保证本项目正常建设所需要的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及专业人才。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需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2)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投标企业在开标时均需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对该公司(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投标人于20158122015818,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代理机构报名窗口(沁阳市建设北路30号)。

4.2报名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业绩合同或相关协议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叁套)。

5.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沁阳网》、《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沁阳市沁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1393911614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女士

 联系电话: 13069492895

9.监督部门

       沁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沁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391---5692551             0391---5614066

                                  

 

 

                            沁阳市沁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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