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BOO模式)二次招标公告
沁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BOO模式)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沁招【2015】03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阳市第二垃圾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招标人沁阳市沁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该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能力130吨,填埋总库容量100.2万立方米,使用年限为15年。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BOO模式招标,选出一家投标单位负责沁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管理、营运。
2.3建设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0日历天
2.4工程地点:沁阳市产业集聚区沁北园区
2.5项目总投资:3955万元。其中,中央配套资金为1200万元,已落实。
3.投标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投标人需具有目前稳定运行的,由投标人按照生活垃圾处理“三化原则”投资建设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案例;
3.3具备良好的财务投资实力及银行资信能力的单位,且经营情况良好,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3.4未发生过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2012年4月起)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况发生。
3.5拥有保证本项目正常建设所需要的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及专业人才。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需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2)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投标企业在开标时均需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对该公司(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投标人于
报名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代理机构报名窗口(沁阳市建设北路30号)。
4.2报名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业绩合同或相关协议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叁套)。
5.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沁阳网》、《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沁阳市沁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1393911614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3069492895
9.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
0391---5692551 0391---5614066
沁阳市沁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