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PPP模式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梅县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PPP模式已纳入梅州市梅县区本级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授权广州增城市(梅县区)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GZGXGCMZ20150002
2.2项目名称:梅县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PPP模式
2.3项目概算:总投资17.38亿元(含工程建安、前期工作、预备费等,不含投资回报及融资费用);
2.4项目的规模:包括1、白渡镇原中海油项目832亩土地平整;2、G205国道至白渡园区长6.2公里的(含瓜洲大桥)快速干线;3、拟申报设立的梅州综合保税区场地平整、道路、桥梁、隧道、市政工程等2.52平方公里;(最终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2.5建设地点: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白渡镇、城东镇。
2.6项目采购人:广州增城市(梅县区)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7政府采购服务的承接主体
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下称“中标人”),中标人为项目提供投融资、勘察、设计、项目工程施工及建成后的运营等服务。
本项目属于弱经营性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即由PPP项目公司实行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一体化行为。特许经营期限为7年,其中建设期预计3年,运营期预计4年。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协议》,中标人/中标人其中的投融资方与采购人指定授权的公司梅州市梅县区梅丰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授权公司”)合作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法人公司(下称“项目公司”)作为“PPP+政府采购服务”模式的承接主体。
2.8中标人的工作范围:中标人/中标人其中的投融资方须在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完成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必须具备投融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等方面的能力,投标人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分工,并以投融资方为联合体牵头人。当投融资方有两家以上时,以出资比例大的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
3.4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建[2001]82号文标准颁布的旧版资质证书或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道路、排水、隧道、桥梁)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5项目人员要求:
(1)申请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并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2)申请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申请人拟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拟派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3.6业绩要求:
(1)自2010年8月1日至今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是设计方)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时间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需提供委托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地址﹞;
(2)自2010年8月1日至今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是施工方)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时间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需提供建设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地址﹞。
3.7资金要求: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净资产不少于3亿元,还必须满足为项目融资12亿元以上的要求。
3.8信誉要求
申请人近两年内无因腐败欺诈行为而被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近两年在法院系统或银行征信系统有失信记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且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15年8月12日至2015年8月19日(北京时间9:3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在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梅县区人民南路新府街(程江镇府对面)宜居桃源小镇C1栋22号,电话:0753-2881631)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须提交的资料:一份,须加盖申请人印章,并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4.3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原件核对):
(1)资格预审申请公函原件(格式自拟);
(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内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双方均需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按资格预审公告3.4要求提交);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施工方须提交);
(6)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一年以上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7)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一年以上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8)勘察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一年以上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9)企业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时间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10)企业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证明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时间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11)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如联合体投标);
(12)提供不少于12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证明,同时提供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证明净资产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如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
以上资料注明为复印件的,在报名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对。
申请人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报名须提交的资料现场报名,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5.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5.1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5.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大于等于3名时,选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9月2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2日上午9时30分。
8、资格预审时间:2015年9月2日上午9时30分。
9、资格递交、预审地点:梅县区人民南路新府街(程江镇府对面)宜居桃源小镇C1栋22号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评标室。
10、资格预审文件公示/下载:点击打开链接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梅州市门户)、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州增城市(梅县区)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0753-2620318
采购人地址:梅州市梅县区
2、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钟小姐
电话:0753-2881631 邮箱:gzgxgcmz@163.com
联系地址:梅县区人民南路新府街(程江镇府对面)宜居桃源小镇C1栋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