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代理权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客联站场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代理权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代理权项目(重招)
项目编号:GZCQC1502FG03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35769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客联站场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157号城东停车场内
联系方式:杜小姐 020-368320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020-83576900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采购内容: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代理权招标,其中标准灯箱:182个、顶部灯箱:107个。
2、经营年限:5年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人需求》。
4、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具广告业的经营范围;3、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社会资信和商业信誉,2011至今年内企业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4、投标人在参加此次招标项目之前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5、近三年来,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关联企业、控股单位,与招标人及招标人关联企业、控股单位等没有任何经济纠纷和法律诉讼或潜在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诉讼,并提供投标人的保证书;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作为采购代理机构,我们没有权利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进行评断和论断,只有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才拥有评审和论断的权利)。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2日 09:00 至 2015年08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邮寄,具体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5日 14:45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25日 14:45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代理权招标,其中标准灯箱:182个、顶部灯箱:107个。
2、经营年限:5年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人需求》。
4、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