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CG-H2015053
发布日期:2015 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凤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相关设备采购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阳县人民政府
3、招标人:凤阳县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国债和地方配套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凤阳县
2、项目规模:预算约308万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经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相关机动车辆须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户上牌等手续)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足额支付(无息)。
4、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天内交货。
5、招标范围:履带式推土机、挖掘机、轮式装载机、工程巡视车、活动式钢板平台、移动式尼龙围网、数字式汽车衡、轮胎清洗机、消防水车等设备(货物)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须是本次招标范围中全部或部分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自201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所有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不需报名,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www.fyzg.gov.cn)服务大厅栏目标书下载专区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标书费: 300 元,开标时交纳。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RMB:20000元)。
上述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相关设备采购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账户名称: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帐号:175231050065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供货单位 (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凤阳县 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邵经理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339696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