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装备购置交通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 |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35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9252316 联系人:李俊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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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路清澄名苑南区3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六层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1296227、6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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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资金:总预算人民币27790700元 |
采购数量:一批 |
采购用途:警用装备交通 |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所有资质文件,资料不齐不予发放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家供应商只能投其中一包;若投两包或两包以上,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1. 营业执照、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必须是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两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包括社保和医保)(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两个月缴纳税收记录(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 投标供应商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7. 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第1-6包提供) 9.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一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第1-6包提供)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含原建设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第7包提供)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8月12日至2015年8月25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 5:30 (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华路清澄名苑南区3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六层0618房间(招标文件不办理邮寄),联系人: |
招标文件售价:资质文件审核合格后免费发放,供应商请携带U盘拷电子版招标文件 |
询标时间:2015年8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询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路清澄名苑南区3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大会议室 |
投标时间:2015年9月1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9月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路清澄名苑南区3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大会议室 |
联系人:王先生、陈先生 |
联系方式:010-81296227、81296226(传真) |
备注:供应商领取文件前,关于资信证明等任何问题请咨询采购中心 |
采购中心主任签字:
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11日
附件:
投标供应商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并处相应罚金。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 (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包控制金额(万元) | 交付要求 |
第1包 | 闯红灯违法监控设备 | 49 | 套 | 583.79 |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二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 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
第2包 | 闯红灯违法监控设备 | 48 | 套 | 583.12 | |
第3包 | 闯红灯违法监控设备 | 48 | 套 | 566.82 | |
第4包 | 闯红灯违法监控设备 | 52 | 套 | 597.74 | |
第5包 | 违法停车监控设备 | 7 | 套 | 105.92 | |
第6包 | 闯禁行监控设备 | 15 | 套 | 270.59 | |
第7包 | 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 1 | 批 | 71.09 | 详见监理招标文件 |
项目预算合计(人民币):2779.0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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