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双流县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人)委托,拟对双流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0724-1401S19N0585(11)。
二、招标项目:双流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招标货物采购清单(共计8个包,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第六章):
包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备注 |
1 | 1 | 可吸收性外科缝线 | 一年使用量 |
2 | 1 | 心电电极(电极片) | |
2 | 医用纱布绷带 | ||
3 | 1 | 经皮气管切开组套 | |
4 | 1 | 血气生化多项快速测试片匣 | |
5 | 1 | 远红外磁疗贴 | |
6 | 1 | 纳吸棉(可降解耳鼻止血棉) | |
7 | 1 | 一次性使用可视喉镜叶片 | |
8 | 1 | 类人胶原蛋白敷料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8个合同包。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清单中所参与的单包的全部耗材进行投标,不允许拆项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必须是耗材制造厂家或由耗材制造厂家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如制造厂家为国外厂家,则需提供国内有效代理商对投标产品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
7、如果本次采购的耗材国家实行生产或经营许可审批制度,则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生产或许可证件复印件;
8、投标耗材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且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5年8月12日至2015年8月18日9:00- 12:00, 14:00-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楼段东方广场A座509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有效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四川省政府采购通用货物项目招标文件范本》(川财采〔2011〕63号)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二),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若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
4、投标耗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和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
注:报名时上述所有资料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另有规定除外)。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9月2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楼段东方广场A座510室一号开标室。
九、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代理机构网(www.gmgitc.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双流县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西北街149号
联 系 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028-85774108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分支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楼段东方广场A座509
邮 编:610065
联 系 人:余先生、邹小姐
联系电话:028-65556967、028-65556963(传真)
电子邮件:cd@ebidding.com;
二○一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