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五十六中学校长春市第五十六中学体育馆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第五十六中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第五十六中学体育馆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五十六中学体育馆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RC2015T215(T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新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199868-81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第五十六中学校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961号
联系方式:王书记0431-811689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曲新0431-85199868-81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五十六中学体育馆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2015年9月8日-2015年10月8日
项目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质量目标:合格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投标人需具备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或建设部建建【2001】82号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近三年内完成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 [2011]32号、[2014]6号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2日 08:30 至 2015年08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0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市第五十六中学体育馆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RC2015T215(T01)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本项目由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第五十六中学校,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五十六中学体育馆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2015年9月8日-2015年10月8日
2.4项目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5质量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或建设部建建【2001】82号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近三年内完成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
3.3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 [2011]32号、[2014]6号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2日至 2015年8月18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到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春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第五十六中学校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961号
联系人:王书记 联系电话:0431-8116895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联系人:曲新 联系电话:0431-85199868-81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281665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