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广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警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的委托,对 广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警用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CZ20150615- A101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警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3992408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防弹背心、防弹头盔、伸缩警棍等警用设备一批,用作警察装备; (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人需求”部分)。
五、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 投标人若非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家(制造商),则须是所投主要设备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或具有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总代理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须为原件); 1.3 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本年度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因代理工作岗位原因,投标报名前请先提前电话联系):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若非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家(制造商),则须是所投主要设备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或具有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总代理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主要设备为1.防弹战术头盔 2.防弹背心 3.作战靴 4.骨传导耳机 5.组合工具钳 6. 95枪灯及红外点枪瞄 7. 92枪灯及红外点枪瞄 8.92式手枪大腿套9.炫目声波驱散盾牌 11.防割防刺手套 12.手铐 13.防暴头盔 14.防弹执勤钢盔 15.防刺执勤背心 16.防弹执勤背心 17金属防暴盾牌 18.手持式强光搜索灯 20.冲锋舟 ) 5)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若已购买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12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806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公安基地广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1日10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公安基地广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钟工 | 采购人联系人: | 范先生 |
电话: | 13751887435 | 电话: | 13822260622 |
传真: | 020-38499011 | 传真: | 020-34877263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806室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公安基地广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
邮编: | 510635 | 邮编: | 511483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区如海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刘先生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13710539809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13922721277 |
开户行: | 交通银行广州科技园支行 |
|
|
帐号: | 441165215018010028181 |
|
|
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