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人民检察院警务区同步录音录像高清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新县人民检察院警务区同步录音录像高清改造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县人民检察院警务区同步录音录像高清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5】41号
3、招标人:新县人民检察院
二、投标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为保证竞争性,主要投标设备(摄像机、审讯业务管理系统、高清审讯主机、混合矩阵)同一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不得超过3家。
3、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主要产品(摄像机、审讯业务管理系统、高清审讯主机、混合矩阵)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5年 8 月 11 日至2015年 8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到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中心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9 月 2 日 15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中心5楼)开标厅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及《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联系方式如下:
招标人:新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873762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