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林业局竹林优化改造项目有机肥采购项目(二)招标公告-FJHS-2015115
作者: 发布于:2015-08-11 00: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顺昌县国有林场委托,对顺昌县林业局竹林优化改造项目有机肥采购项目(二)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FJHS-2015115 2. 招标内容及要求: 2.1 招标内容: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及技术指标 每吨单价控制金额 最高控制金额(元) 1 有机肥 有机肥外形 粒状 1000 529万元 有机质含量(以烘干基计)/(%) ≥ 68 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含量(以烘干基计)/(%)≥ 8 氮-磷-钾 配比 4:1.5:2.5 水分(鲜样)含量/(%) ≤ 30 酸碱度pH 5.5~8.5 重金属:总砷≤15、总汞≤2、总铅≤50、总镉≤3、总铬≤150 备注:以上“技术要求及技术指标”均为基本要求,投标人实质性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属重大偏离,为无效投标。 2.2招标范围:产品供应、运输、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 2.3 交货期:2015年9月10日~10月30日,分别运往指定的项目村; 2.4交货地点:项目建设行政村或业主指定地点。 2.5采购有机肥每吨单价控制金额:1000元/吨(有机肥采购总价:¥5290000.00)。 2.6产品包装要求及规格:袋装,每袋25公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机肥料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供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投标的有机肥料须取得省级肥料产品正式或临时登记证,并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通过国家考核和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所投标有机肥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检测结果同时必须符合表1的各项技术指标。同时投标人还须提供与投标产品一致的包装袋式样1份和肥料样品1份; 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8 月 11 日至2015 年 8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顺昌县中山中路2号(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9月2日下午17:30时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贰仟玖佰元整 。 7.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 2015 年 9月 3 日下午 15:30 (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顺昌县招投标中心,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开标时间、地点: 2015 年 9 月 3 日下午 15:30 (北京时间)在顺昌县招投标中心公开开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old.fjzfcg.gov.cn/)与顺昌县招投标中心(网址:www.scztb.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招标人:顺昌县国有林场联系人:钟先生电 话:18960657877 招标代理: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顺昌县中山中路2号 电 话:0599-7838186 13960651113 联系人:翁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账户名称: 顺昌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昌支行 账 号: 197010100100073692 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招投标中心 电 话:0599-7857299 地 址: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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