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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育智学校教学及康复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1 10: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育智学校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FJHK-20150703(2015台江财购计[012]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州市育智学校教学及康复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教学及康复设备  教学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福州市育智学校  83259806  福州市台江区瀛东路45号 

3、预算资金:24.191800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08-11至2015-08-26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建筑设计创意园B座401
6、联系人: 小林
7、联系电话: 0591-87578026 传真: 0591-87578026
   公司网址: http://www.hkzbzg.com E-mail: 460658990@qq.com
8、投标人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缴纳税收的电子缴税凭证等有效单据证明材料);③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社保机构官网打印的含防伪码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或经社保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a.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投标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提供投标代表有效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截标时间: 2015-09-01 09:3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5-09-01 09:3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建筑设计创意园B座401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一支行  
    银行帐号: 100 052 021 370 010 001  
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1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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