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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所中原区2015年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区管精品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1 09: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5)058号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中原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所的委托,就郑州市中原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所中原区2015年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区管精品道路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所中原区2015年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区管精品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1.2采购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5)058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友爱路、文化宫路;
2.2工程规模:本次互助路改造工程全长约1028.224米;友爱路改造工程全长约1028.224米,文化宫路改造工程全长约1742.871米;
2.3预算总额:1494.96万元;
2.4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各项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九个标段,
第一标段:互助路(嵩山路-百花路)大修工程,
第二标段:互助路(百花路-工人路)大修工程,
第三标段:互助路(工人路-文化宫路)大修工程,
第四标段:友爱路(嵩山路-百花路)改造工程,
第五标段:友爱路(百花路-工人路)改造工程,
第六标段:友爱路(工人路-文化宫路)改造工程,
第七标段:文化宫路(建设路-中原路)改造工程,
第八标段:文化宫路(颖河路-陇海路)改造工程,
第九标段:文化宫路(汝河路-淮河路)改造工程;
2.8 其他情况说明: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潜在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潜在的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超过证书有效期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1日起至2015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4.2 报名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4.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4.4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4.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6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4.7其他有关事项:
a、①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②本工程每个投标人最多对其中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b、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法人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二个月内开具的)及受托人身份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⑤拟派项目经理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二个月内开具的)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和无承接工程承诺书;
以上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其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8月31日下午1:00;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5会议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中原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所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371-8623575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史先生 崔先生
联系电话:0371-53360703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郑州市中原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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