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04京福线曲阜李家店至邹城滕州界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G104京福线曲阜李家店至邹城滕州界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04京福线曲阜李家店至邹城滕州界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以鲁交规划[2015]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宁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省财政投资,100%。招标人为济宁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JL201507174,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综合评标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G104京福线曲阜李家店至邹城滕州界段路面改造工程位于曲阜市和邹城市境内,起点为曲阜李家店G327连菏线平交道(K624+030),终点为邹城滕州界(K676+847.46),路线全长52.817公里,一级路,路面21-33米;路面结构为:(1)挖补罩面段:共计35.5km,对路面病害进行处治,基层用水泥稳定碎石回填,面层用10cmAC-25沥青混凝土回填,后全幅铺筑橡胶沥青封层+4cm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2)补强路段:共计17.31km,其中K631+423.6~K635+510.9段(曲阜南环段,共计4.09km),铣刨超车道、行车道沥青混凝土面层及内侧行车道上基层,处理病害,用水泥稳定碎石回填至原基层顶面,面层铺筑石油沥青预拌碎石下封层+9cm乳化沥青冷再生混合料柔性基层补强结构,对硬路肩进行拉毛处理,后全幅铺筑粘层+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4cm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K644+756.3~K657+983.31段(邹城环线段,共计13.23km),铣刨原沥青混凝土面层,将用于修补基层的水泥混凝土挖除,对老路基层进行18cm基层冷再生后,加铺18cm水泥稳定碎石+石油沥青预拌碎石下封层+12cm乳化沥青冷再生混合料柔性基层+粘层+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粘层+4cm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
计划2015年9月开工,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本项目采取一级监理模式,设一个总监办(即一个监理合同段),负责本项目路面大中桥及交安设施工程施工的监理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 对投标人员的要求 |
G104京福线曲阜李家店至邹城滕州界段路面改造工程监理服务(JL1) | 路线全长52.817公里,一级路,路面宽21~33米。负责全线的路面大中桥工程及交安设施工程施工的监理服务工作。 | 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近五年内至少具有二个一级及以上公路类似项目施工监理服务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服务能力。 |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下同)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担任过2个类似工程驻地工程师(或以上)工作。 2.安全工程师(1人):助工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安全培训证书,具有1个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合同工程师(1人):助工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2个公路工程施工的监理业绩。 4.试验检测工程师(2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具有2个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5.道路工程师(2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2个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5-08-12至2015-08-1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宁市府河东路26号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09-09 14:30,申请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济宁市海关路12号江南春宾馆七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上发布。
7.补充信息
无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济宁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济宁市建设南路23号
邮政编码:272000
联 系 人:李飚
电 话:0537-2936710
传 真:0537-2936718
招标代理: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宁市府河东路26号
联 系 人:张善德
电 话:13863772398
传 真:0537-2553009
2015-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