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设备维修和保养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设备维修和保养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5-367FW;采购申请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50707]-3563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服务期
1.项目名称: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设备维修和保养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设备维修和保养;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须对所有内容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及其所投货物制造商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节。
3. 投标人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4.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开标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保证书)
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有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投标资格。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响应: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2、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名截止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本项目转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大型企业参加(将另行公告),中小企业报价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规定进行价格扣除。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11日~8月17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1-3项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点击下载)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31日14:00~14:3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8月31日14:3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6-253889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龚先生、0756-3361221(项目咨询)
邱会芳、0756-3361010、3361012(标书售卖)
钱小姐、0756-3361282(保证金事项)
传真:0756-3361190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071910034678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