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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用房项目幕墙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1 09: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用房项目已由质检财函(2014)8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南省郑东新区拓展区G-4地块,金水东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西南处,聚源路以东300m,南邻祥盛街;
2.2建设规模:该项目包括1栋19层高层建筑、2层裙房和周边2层地下车库,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设规模37600平方米,幕墙面积约20000㎡(其中玻璃幕墙约8800㎡,石材幕墙约11200㎡);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外墙装饰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申请人2012年1月1日(以签订施工合同日期为准)以来具有合同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3.4申请人提供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五、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 8 月 11 日至2015年 8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 时,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楼1702室)报名;
5.2报名时申请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或资料均要求带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3 本资格预审公告要求的或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1、申请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申请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2资格预审文件领取地点: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楼1702室);
6.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4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出入境检验检验局、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196332
招标代理: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楼1702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899156
电子邮件:xinrenzb@163.com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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