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采购关于福建省福鼎职业中专学校烹饪专业实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FDLQZB2015038
作者: 发布于:2015-08-10 17:38:0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鼎职业中专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FDLQZB2015038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省福鼎职业中专学校烹饪专业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烹饪专业实训设备 | 其他设备 | 教学 | 一批 | 详见货物一览表 | 福建省福鼎职业中专学校 | 13959380700 | 福建省福鼎市 | |
3、预算资金:120.1038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8-10至2015-08-17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鼎市南大路22号集创大厦1栋1003室(立勤福鼎分公司) | 6、联系人: | 陈宗荣、林冰冰 | 7、联系电话: | 0593-7998770 | 传真: | 0593-7998770 | 公司网址: | | E-mail: | fjlqzb@163.com | 8、投标人资格: |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组织代码证复印件;(2)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提供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企业缴纳社保证明;(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单独提供查询结果复印件,原件附投标文件正本内)(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5-09-01 09:3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5-09-01 09:3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城街道玉龙北路99号市国土局二楼) |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 | 银行帐号: | 1330 1010 0100 171649 | |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5-8-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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