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5年洛阳市新安县2600头母猪自动化喂养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洛阳市新安县2600头母猪自动化喂养扩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各种猪舍8864平方米,总投资约360万元
2.2 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5]023号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2.5 工 期:180天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8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9 招标内容:猪舍及辅助设施(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须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3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8月10日至2015年0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持下述资料到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与洛钢路交叉口东宸家纺城1306室)报名。
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须验证原件提供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合格即可领取。
5.2 招标文件500元/本,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按成本价收取,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新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新安县农业大厦5楼 | 地 址: | 洛阳市龙门大道与洛钢路交叉口东宸家纺城1306室 |
联系人: | 冯先生 | 联系人: | 杨女士 |
电 话: | 0379-67291115 | 电 话: | 0379-63239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