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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精神卫生中心污水处理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0 18: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日照市精神卫生中心污水处理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日照市精神卫生中心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 WT-RZCG2015-1315

三、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日照市精神卫生中心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相应的服务;

2.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采购范围要求;

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证书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4.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50万元

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日照市精神卫生中心污水处理系统项目;具体包括污水处理系统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粉(活性氧消毒)消毒工艺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土建等内容。具体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08月11日至2015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窗口(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

3.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售价:150元/份。

5. 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3)供应商的资质证书原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 年09月01日15时00分至2015年09月01日15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六开标室(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09月0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六开标室(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日照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日照市昭阳路北端

联系人:宋波    

联系电话:0633-8260529

2.采购代理机构:日照路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市威海路卫校沿街

      联  系   人:张强

      联系方式:0633-8010707  rzlud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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