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地方税务局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项目编号:HY-ZB-HZ-2015-140)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惠州市惠城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惠州市惠城区地方税务局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Y-ZB-HZ-2015-140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城区地方税务局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价:人民币69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档案数字化服务 1项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股东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
3.2010年以来未发生过档案安全事故、泄密事件,无非法获取或非法持有档案、档案复印件、国家秘密载体等行为记录。
4.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要求。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供应商须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公告日之后。(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法人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名、盖章)、招标公告,详情请咨询相关检察机关)。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11日起至2015年8月17日18时00分止(办公时间内:上午8:30~12:00和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9楼91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人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公告日之后。
(7)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股东(权)信息证明材料(事业单位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备注:提供有效或已最新年审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法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其余原件现场备查。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9楼909室(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厅)。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1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9楼909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期间为2015年8月11日至2015年8月17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韩小姐
电话:0752-2811672
传真:0752-2843697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9楼911室
邮编:516003
开户名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惠州江北支行
帐号:1080 2251 6010 0039 62
采购人单位名称:惠州市惠城区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0752-2536131
传真:0752-2536135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22号
邮编:516007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