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2015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招标公告
偃师市2015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招标公告
偃师市2015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偃师市2015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2.招标编号:HNCA2015-ZB08-069
3.项目地点:缑氏镇贾屯村,高龙镇半个寨村、高崖村、五岔沟村、赵寨村,顾县镇段东村、段西村,共涉及3个镇7个行政村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 工程质量:合 格
7. 工 期: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各标段均为180日历天,第五标段同施工工期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工期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投标人可根据各标段的资格要求任意进行报名,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标段 | 建设地点 | 招标范围 | 工程量 |
一 | 缑氏镇贾屯村及 高龙镇五岔沟村 | 土地整理20.1664公顷,150米机井3眼,50m机井2眼,井房5座,地埋管1615.98米,变压器房2座,高压线埋设922.9米,低压线埋设1606米,水泵购置安装3台,变压器购置安装1台,排水渠568米。 |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
二 | 高龙镇半个寨村、 高崖村、五岔沟村、 赵寨村 | 50m机井2眼,井房2座,地埋管82.02米,变压器房1座,高压线埋设730.4米,低压线埋设583米,水泵购置安装6台,变压器购置安装3台,田间道(3m路面、4m路基)247.02米,田间道(4m路面、5m路基)3503.24米,生产路(3m路面)2002.82米。 | |
三 | 顾县镇段东村 | 土地整理工程7.1691公顷,50m机井8眼,井房8座,地埋管764.3米,变压器房2座,高压线架设695.39米,高压线埋设70米,低压线埋设1580米,水泵购置安装8台,变压器购置安装2台,田间道(4m路面、5m路基)3966.83米。 | |
四 | 顾县镇段西村及 高龙镇五岔沟村 | 50m机井8眼,井房8座,地埋管479.99,低压线埋设831米,水泵购置安装4台,田间道(3m路面、4m路基)171.98米,田间道(4m路面、无路基)810.84米,田间道(4m路面、5m路基)4565.92米,生产路(3m路面)492.18米。 | |
五 | 缑氏镇贾屯村,高龙镇半个寨村、高崖村、五岔沟村、赵寨村,顾县镇段东村、段西村 | 监理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以及至少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
4. 第五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以及至少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
5. 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投标单位受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拟任项目总监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
1.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要求投标人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至少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第五标段要求投标人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和拟任项目总监至少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拟任项目总监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查验,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3.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4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4.报名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凌波大桥桥北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5.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5年8月15日至2015年8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2)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年9月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 偃师市财政局十楼会议室 ;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偃师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 陶先生
联系电话: 138379220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胡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689512/3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