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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扶绥县城南新区江那路(空港大道至广纳路,寿山路至贤仕路)、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一期工程福宁路(福随大道至公明路)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0 17: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五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扶绥县城南新区江那路(空港大道至广纳路,寿山路至贤仕路)、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一期工程福宁路(福随大道至公明路)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扶绥县城南新区江那路(空港大道至广纳路,寿山路至贤仕路)、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一期工程福宁路(福随大道至公明路)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WH2015-0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751679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扶绥县贤仕路89号

联系方式:陶工0771-75167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五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仕乾1331711208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望园路7号 70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绥县城南新区江那路(空港大道至广纳路,寿山路至贤仕路)、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一期工程福宁路(福随大道至公明路)项目已由扶绥县发展与改革局以 扶发改字(2013年)110号及扶发改字(201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扶绥县城南新区

建设规模:1标段: 扶绥县城南新区江那路(空港大道至广纳路,寿山路至贤仕路)长1100米,宽30米;2标段: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一期工程福宁路(福随大道至公明路)长3150米,宽40米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只能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施工合同估算价:1标段:约3000万元;2标段:约 10000万元。

施工要求工期:1标段:300日历日; 2标段:54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开始至工程质保期满为止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招标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准备、施工、验收、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扶绥县城南新区江那路(空港大道至广纳路,寿山路至贤仕路)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工程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同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且有担任过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总监工作。

    3.2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一期工程福宁路(福随大道至公明路)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以上(含)工程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同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且有担任过1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总监工作。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必须满足本工程要求的人员最低资格配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并加盖法人公章、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3楼)进行现场报名。

4.2报名事宜:由专职投标员刷卡报名。

4.3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和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扶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0771-7521999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 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扶绥县

联 系 人: 陶工

电 话:0771-751679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五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望园路7号

联 系 人: 何工

电 话: 0771-5885108

 

招 标 单 位: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五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0 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扶绥县城南新区江那路(空港大道至广纳路,寿山路至贤仕路)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工程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同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且有担任过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总监工作。 3.2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一期工程福宁路(福随大道至公明路)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以上(含)工程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同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且有担任过1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总监工作。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必须满足本工程要求的人员最低资格配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0日 17:13 至 2015年08月14日 17:13(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不含图纸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31日 17:13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31日 17:13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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