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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平潭县平原镇人民政府平潭县平原镇环境卫生清洁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0 17: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平潭县平原镇人民政府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ZFCG-2015-105(批复号: 2015平潭财购计【065】号)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用途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简要技术指标

投标保证金(货币单位:元)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1

平潭县平原镇环境卫生清洁服务项目

保洁

3

429

详见招标文件

80000.00

平潭县平原镇人民政府

林先生/15659798999

平潭平原镇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810日至2015817(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

5、项目联系人:廖丽松

联系电话:0591-87616211803

传真:0591-87568219

E-mailzhixin01@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1)、投标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具备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营业范围的企业。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 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提供此件];

③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须提供);

(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承担过同类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和环境卫生作业资信等级乙级或二级以上(含乙级和二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挂靠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7、投标截止时间:20159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59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

10、标书售价及要求:纸质版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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