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村街道改造建设项目(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南村街道改造建设项目(二),由周财预建【2014】1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农村公路专项养护财政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扶沟县江村镇江南村
2.2 采购编号:扶财采购【2015007053】号
2.3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4 总投资:301719.00元
2.5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第1标段:江南村街道改造建设项目(二)
2.8 本次招标实行竞争性谈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具备公路或市政专业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完成类似工程一个。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同一个建造师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4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会员库后,才能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周口市川汇区汉阳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兴粮小区2803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书)、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报名时审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件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政府采购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扶沟县江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213300369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汉阳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兴粮小区2号楼803室
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15639436168
2015 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