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南丹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工程YLHCG20152003-ND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丹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工程 已由 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丹发改投资【2012】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丹县司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76%,地方配套2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丹县百舜建材市场北侧
建设规模:新建业务用房1277.22㎡,桩基础,框架结构,地上5层;
合同估算价:约340万元
要求工期: 2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þ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专职安全员要求:1名以上(含1名)持有安全员上岗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员。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0日至 2015 年 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2 时,下午14时30分至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指定本项目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地址:市政府左侧第一排房屋)。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年8月10 日至 2015 年8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2 时,下午14时30分至17 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政府左侧第一排房屋)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9 月 2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政府左侧第一排房屋)。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报名时指定的专职投标员,指定本招标项目的专职投标员应本人递交投标文件,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gxzjt.gov.cn)、南丹政府网(www.gxnd.gov.cn)、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cggzy.cn)上发布。
9.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70%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60% 。
10. 交易服务单位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政府左侧第一排房屋)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8-7237170
地址:南丹县民生街34号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丹县司法局
地 址: 南丹县民生街034号
邮 编:547000
联 系 人: 韦家雷
电 话:1390778296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新建东路1巷6号铜鼓园写字楼8楼A区
联 系 人:玉兰 /廖妮
电 话:0778-2259865
传 真:0778-2259802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 8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