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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仙镇人民政府会仙镇示范镇建设市民广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0 17: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会仙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会仙镇示范镇建设市民广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会仙镇示范镇建设市民广场工程

项目编号:GXHLZF-2015LG-003GK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欣

项目联系电话:0773-58966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会仙镇人民政府

地址:会仙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李庆明 0773-52220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凌欣 0773-5896688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五里店路高级技师学校宿舍区5栋6楼1号(兰乔圣菲大门正对面)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会仙镇示范镇建设市民广场工程1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叁级以上)及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5.0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0日 08:00 至 2015年08月14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五里店路高级技师学校宿舍区5栋6楼1号(兰乔圣菲大门正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时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临桂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本公告日期之后开具的方为有效)报名。报名材料一经递交,恕不退回。以上材料齐备并合格后方可购买。企业必须保证报名材料的真实可信。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0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五里店路高级技师学校宿舍区5栋6楼1号(兰乔圣菲大门正对面)]。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叁级以上)及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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