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5年洛阳市新安县35000只蛋鸡养殖基地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洛阳市新安县35000只蛋鸡养殖基地扩建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编号:洛新交易【2015】009号;
2.2 项目名称:2015年洛阳市新安县35000只蛋鸡养殖基地扩建项目;
2.3 项目地点:新安县;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5 招标内容:主要工程是新建鸡舍及辅助设施、鸡笼及饲养设备、种鸡引进等;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加自筹;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8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有效期内的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3.4必须出示公告发布后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报名须知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4.2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8)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9)必须出示公告发布后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及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5. 招标文件的出售方式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递交的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672911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仝女士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308室
电 话:18738150024 0379-69916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