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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艺术幼儿园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0 15: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艺术幼儿园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艺术幼儿园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艺术幼儿园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CR2015G08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5187061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艺术幼儿园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延平头道街1号

联系方式:祖建华、0451-875254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0451-51870612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艺术幼儿园维修改造工程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3.5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哈建发[2011]61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3.6其他要求: 外省企业需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通过,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6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0日 09:00 至 2015年08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 10日至2015年8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的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开户行许可证、拟投本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安全员及安全考核证、造价员各一名)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等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项目经理本人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3楼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3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3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一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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