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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举办培训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0 15: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委托,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举办培训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举办培训班项目

项目编号:豫财谈判采购-2015-1198号

基本情况: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举办培训班项目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的培训项目。教育培训分期实施,每期分为A(工程系列:250-300)B(非工程系列:170-210)两个班种进行。

二、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需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大中专院校:未设“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大中专院校(校址在郑州市区的优先)。

(2)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符合下列两条其中之一者:

A办学机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培训机构。

B、培训机构:营业执照经营(业务)范围明确有培训职能项目,且培训项目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颁发有登记证书、营业期限符合要求,从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机构、单位或公司。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5810日—20158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一路北9号(黄河路与经一路交叉口)清华国际大厦5E)。

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及邮寄。

采购文件售价:本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手续费。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款汇款地址: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汇款银行及帐号:招行郑州未来支行营业部 帐号:602480127310001

四、参与谈判供应商应提交资料:

供应商购买文件时应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及两套复印件,现场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有效公章:

1、大中专院校: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收费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委托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未设“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证明。

2、办学机构:提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副本)、登记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委托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近两年工作业绩基本情况,培训场地资料(提供场地配置的设施、设备和位置环境等情况的材料说明和场地自有或租赁材料)和师资力量相关证件(分别提供与A班、B班授课专业内容相符、不少于4人的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讲师的身份证和职称证件)、相关人员社保证明、财务报表,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合格证明。

3培训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有培训职能项目,且培训项目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文件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期限符合要求),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委托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近两年工作业绩基本情况,培训场地资料(提供场地配置的设施、设备和位置环境等情况的材料说明和场地自有或租赁材料)和师资力量相关证件(分别提供与A班、B授课专业内容相符、不少于4人的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讲师的身份证和职称证件),相关人员社保证明、财务报表,2014年主管部门的年检合格证明。

四、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817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郑州市经一路北9号清华国际大厦5B会议室

五、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方联系人:梁部长     联系电话:0371-65957572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二路11

代理机构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688333 

传真电话:037160959056-82  邮政编码:450003

地址:郑州市经一路北9号(黄河路与经一路交叉口)清华国际大厦5E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201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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