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辽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BTZB2015—T40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辽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由辽经开经发[2015]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辽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在园区内甲六路东侧、三海C区南侧、金昌集团南侧建设三座垃圾中转站,建筑面积:70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土建工程施工
2.3 工程建设地点:辽源经济开发区
2.4 计划开工日期: 2015 年 9 月 3 日,竣工日期: 2015 年 10 月 31 日,工期 60 日历天。
2.5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叁级的企业资质,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至 2015 年 8 月 15 日(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1 时,下午 13 时30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下同): 2015 年 8月 3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鼎水岸小区一号楼三单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 谢先生 ;联系电话: 13843737977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1360437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