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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二路交通安全设施

作者: 发布于:2015-08-10 16: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二路交通安全设施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2日9时

四、招标人

名称: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东营市东城黄河路220号

联系方式:0546-7175679

五、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联系方式:0546-6098176

六、项目编号:DYZCZ2015-115#

七、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二路交通安全设施,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采购项目预算资金375.2226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共3个分包,

A包为南二路标志牌建设项目,预算资金316.89万元:

B包为南二路(西四路至祁连山路)护栏建设项目,预算资金30.42万元;

C包为南二路与巫山路十字路口安装交通信号项目,预算资金27.9126万元。

投标人可以参与多个分包,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分包。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四)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C包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的交通信号灯产品《检测报告》。

九、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C包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的交通信号灯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第一开标室。

十一、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春迎  陈红梅

联系电话:0546-6098176

附件:本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10日


 

附件:http://dycg.dongying.gov.cn/Admin/UploadFiles/2015-8/201581016044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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