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物馆文物保护库房安防、消防系统部分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博物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博物馆文物保护库房安防、消防系统部分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博物馆文物保护库房安防、消防系统部分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15-946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焦宝
项目联系电话:635803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博物馆
地址:地 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华焦宝 电话:635803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人: 马惠华、陈 俊 电话:021-63903300 传真:021-63902900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113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上海博物馆文物保护基地位于浦东新区浦三路4666号,为存放上海博物馆等单位文物的专用场所。此次库房部分改造指上海博物馆专用库房应达到一级风险等级防护,库房内的安防、消防系统应符合文博系统相关规定。
投标人应熟悉一级风险等级文物库房安防、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新增和改建的系统能与原有系统无缝对接,融合成有管理层次、重点突出的技术防范体系。施工期间不能影响安全管理部门正常监控和日常管理工作,应尽可能的减少对原有系统正常使用的影响。原则上原有系统不得停机,如部分设备在系统对接时有必要进行停机操作,应提前一周内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预案;停机时间不超过四小时,并保证在夜间能恢复正常运行。如由于施工方工艺或措施不当而造成原有系统设备损坏、系统停机等事故,由施工方承担相应的后果。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90万元
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专业的技术能力;2)具有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壹级证书;3)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4)具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应提供消防系统主要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并承诺对于该项目的技术支持;(投标文件中提供)6)投标人应具有经验丰富的管理、设计、质量和安全控制人员,以及具有在工地针对安装、调试和验收的技术服务人员;7)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隶属关系;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0日 09:00 至 2015年08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延安东路1200号(电信世界)1113室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证书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壹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8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08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4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请投标单位带好以下资料:
-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证书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壹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如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招标代理单位留存复印件,原件审阅后退还。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需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上海市地方标准的规定,对文物保护库房现有的安防系统、消防系统进行深化完善,完成安防、消防系统的设计、设备及材料的配置及供货,安装、施工、系统调试,以及提供所有相关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转、质保期的维修服务、人员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完成后保证文物保护基地的整体系统具有高度的集成度和综合管理功能,能满足今后不断更新升级的需要,并能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检测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