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和平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东沙河—博爱路段)招标公告
民权县和平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东沙河—博爱路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权县和平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东沙河—博爱路段),招标编号:民财采购(2015)101号,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民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民权县和平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东沙河—博爱路段)
2.2建设地点:民权县境内。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 民权县和平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东沙河—博爱路段),道路全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⑤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⑥企业所报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2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登记查询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咨询及报名时间:投标报名咨询时间为
报名时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上述所有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1份),所有复印件均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同投标截止时间)
递交地点:商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地 址:民权县庄周大道东段北侧
联系人:
电 话:0370-8522367
代理机构:河南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2208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371-65752216 18838160225
传真:0371-6575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