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第四人民医院经颅磁电刺激仪项目
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焦作市第四人民医院委托,就其经颅磁电刺激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第四人民医院经颅磁电刺激仪项目
二、项目编号:焦公管办医疗[2015]-017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经颅磁电刺激仪 一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
3、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告知函的查询对象为投标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本次投标的法人授权投标代表;
4、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向投标人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经销商需要);经二级代理商授权的投标企业需提供一级代理商(总代理)给二级代理商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分别授权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的均视为无效授权。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8月10日-2015年8月14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报名受理窗口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8月31日15时30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5年8月31日15时30分
2、开标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八、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焦作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文灵
联系电话:0391-2566523
2、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391-3568815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转账或电汇时必须详细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并于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前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领取收据,逾期未领取的,不再予以办理手续。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焦作分行
账号:1709020319200050059-000000002
注:因投标人未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导致保证金无法对应项目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