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丰硕种植专业合作社拖拉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丰硕种植专业合作社拖拉机采购项目已由许财预指【2014】4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禹州市丰硕种植专业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禹州市丰硕种植专业合作社
二、采购编号:YZCG—G2015200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拖拉机 3辆
四、投标商报名资质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商应为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
3、投标商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信息:
2015年 8月 10 日~2015年 8 月 14 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中楼)922室)
联系电话:0374—2077111 传 真 : 0374—2076770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374-8161689
监督单位: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374--8112523
七、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劳动合同;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银行开户许可证、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报名后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须向监督机构、代理机构提前三个工作日备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记录一次(本项目采购未完成之前,不得再次参与报名),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十二个月。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2015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