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公安局法医解剖室、刑事技术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饶阳县公安局法医解剖室、刑事技术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饶阳县公安局法医解剖室、刑事技术室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XJZB2015-174 采购人名称:饶阳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饶阳县平安西路6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范艳红 0318-722176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中心街11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范香云 0318-202333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法医解剖室建设,二标段刑事技术室建设 采购用途:法医解剖室、刑事技术室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饶阳县公安局 供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安装完成。 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生产、代理或经销本项目货物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函、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一标段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吗啡检测试剂产品的授权书和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 二标段投标供应商需为软件企业,提供软件企业登记证书,且需提供所投软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软件名称为物证保全管理系统类且登记日期不得晚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 上述资料证件报名时需提供装订成册并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两套。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时只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初审,以开标时评委审查为准。 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地点: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大厦4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既开标时间:2015年 9月1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暨开标地点: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发大厦5楼) 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