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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县城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提标改造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0 12: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G2015-047WS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嵩县县城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提标改造土建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嵩县银基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嵩县县城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提标改造土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嵩县县城北部

2.3 总投资:500

2.4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环保施工专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2012年1月1以来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少于两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继续教育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报名时需携带本公告日期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内容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信息),外地企业需提供进洛施工登记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810201581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需附社保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业绩证明(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及网上查询网页)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进洛施工登记证明(外地施工企业提供);报名时拟任项目经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以上证件审查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注: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通过的单位可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5.2 招标文件售价:300/份,图纸押金500/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中标者图纸费用不退,未中标者图纸返还后费用退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598上午930分 ,地点为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银基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205899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女士

联系电话:0379-6362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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