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办公楼电梯建造工程(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办公楼电梯建造工程(第二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5年8月07日至2015年8月14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 cmfszb-2015040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办公楼电梯建造工程(第二次)
三、采购标的名称及技术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技术需求 | 完工期(含设备安装) | 投标最高上限 |
01 |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办公楼电梯建造工程(第二次) | 详见用户需求 | 合同生效后150日历天(不含验收时间) | 本项目投标最高上限为¥533,234.52元。 |
投标人必须对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如投标人在响应报价时出现缺漏的分项或数量,则视为已包含在本项目的合同总价内,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投标人须是所投电梯的生产厂商或制造商,且持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含)以上,电梯类型包括乘客电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含)以上,安装维修电梯类型包括乘客电梯;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只限于由一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与一个电梯生产制造商的联合体,且明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并由其负责本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工作;电梯生产制造商负责本项目电梯的安装及相关手续报备和保修。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3.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五、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
1) 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l 投标报名申请公函原件(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格式自定,内容至少包括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意向表达,不提供虚假隐瞒材料等的承诺等,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公章);
l 有效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套(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提供);
l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套(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l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含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诚信手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系统登记备案的网页加盖公章的打印件(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提供);
l 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人不须提供)
l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l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共同授权牵头方的在职人员)
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电话:0757-86257577。
1)招标文件发售期:2015年8月07日至2015年8月14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27日09:30~10:00: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27日10:0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七、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九、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gaoming.gov.cn)。
十、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人电话:(0757)88823582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
电 话:(0757) 86257577
传 真:(0757) 63862721
联系人:梁小姐、陈先生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