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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节能改造项目-更换塑钢窗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0 09: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节能改造项目-更换塑钢窗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节能改造项目-更换塑钢窗

项目编号:吉财采计X[20150728]-7764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浩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37036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秀辉 电 话:138449085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彭浩 电 话:0431-8537036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节能改造项目-更换塑钢窗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吉财采计X[20150728]-7764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节能改造项目-更换塑钢窗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吉财采计X[20150728]-7764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园区内。

2.2 工程规模: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节能改造项目-更换塑钢窗。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更换塑钢窗。

2.5 采购内容: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节能改造项目-更换塑钢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采购预算:110万元。

2.7 计划工期:2015年9月10日~2015年10月1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3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4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00~16:30时(公休、节假日除外),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师证原件;企业法人、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

4.4 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31日11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王秀辉

电  话:1384490859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浩

电  话:0431-85370361

监督举报电话: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  0431-88550623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1.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0日 08:30 至 2015年08月1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师证原件;企业法人、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31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31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节能改造项目-更换塑钢窗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吉财采计X[20150728]-7764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节能改造项目-更换塑钢窗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吉财采计X[20150728]-7764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园区内。

2.2 工程规模: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节能改造项目-更换塑钢窗。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更换塑钢窗。

2.5 采购内容: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节能改造项目-更换塑钢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采购预算:110万元。

2.7 计划工期:2015年9月10日~2015年10月1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3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4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00~16:30时(公休、节假日除外),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师证原件;企业法人、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

4.4 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31日11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王秀辉

电  话:1384490859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浩

电  话:0431-85370361

监督举报电话: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  0431-885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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