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隔离护栏项目采购公告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太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隔离护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1、项目编号:周交政[2015]588号
2、项目名称:太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隔离护栏项目
二、项目内容:
交通隔离护栏1批(详细数据以实地勘测数据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生产能力的生产单位或具有相应授权的经销单位。
2、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耐人工气候老化检验报告(大于或等于1500小时)、具备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人工耐低温检测报告(大于或等于200小时),检验报告委托单位均须为投标人。
5、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6、开标时需带样品。
四、报名事项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周口市川汇区汉阳路大闸北600米路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1房间。
七、联系电话:
本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采购方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460009999
八、监督人:
监督部门:太康县财政局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