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诸暨市公安局等诸暨市公安局、林业局、暨阳街道办事处电梯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编号:诸政采2015-08-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诸暨市林业局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公安局、林业局、暨阳街道办事处电梯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采购预算为171.00万元,各标的内容为下表(详见招标文件):
标的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标的1 | 公安局客梯1部 | 27万元 |
标的2 | 林业局客梯、客货梯2部 | 80万元 |
标的3 | 暨阳街道办事处客梯2部 | 64万元 |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营业执照经营项目与采购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法人;
3、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4、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 级(含)以上;
5、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含)及以上、改造资质不作要求;
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仅限于电梯销售方与安装维修方的联合。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5年8月7日-2015年8月17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一)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电梯)原件;
3、
4、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投标人代表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且该资金必须由投标人缴纳(原件不退);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
1、联合体双方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联合体协议;
3、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
4、安装维修方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电梯)原件;
5、制造商出具给电梯销售方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原件(原件不退);
6、
7、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投标人代表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且该资金必须由投标人缴纳(原件不退);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7万元。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2920361020180101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按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5年8月31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8月31日1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
公 安 局:吕海华;联系电话:13967556613
林 业 局:张有煌;联系电话:13606561606
暨阳街道:钟碧永:联系电话:13758589616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姚震华 ;联系电话:0575-87253016、87221107(带传真)
诸暨市公安局、林业局、暨阳街道办事处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八月七日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2015080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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