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中心区西湾西岸海堤(一期)工程(Ⅱ标)建设监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ZZB2015100A)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市中心区西湾西岸海堤(一期)工程(Ⅱ标)已由防城港市水利局以“防水管〔2012〕74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员会、水利厅及财政厅以“桂发改投资〔2014〕1097号”文下达了该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防城港市海河堤管理站,招标人为防城港市海河堤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5〕 125 号,现对该项目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广西防城港市中心区西湾西岸,防城港区江山半岛东面。
2.2工程规模:防洪堤按1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排涝闸排按1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洪水标准设计,主要建筑物等级为5级。
招标范围:防城港市中心区西湾西岸海堤(一期)工程(Ⅱ标)中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建筑工程(海堤防工程、排涝闸工程、防汛抢险道路)、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建设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费约32.08万元。
2.3计划工期:共6个月,自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监理服务期:自施工准备阶段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2.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建设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有无要求。
3.3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或在停止投标资格期内。
3.4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总监和至少一名监理人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3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总监工程师资格证书。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1 人持有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
3.6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
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5年 8 月 17 日至 8 月 21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人负责人:黄工程师、王工程师,联系电话:0771- 5678542、5539841、5559142
4.2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250元整(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打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打印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打、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交验。
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的,拒绝出售招标文件。
4.3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到账收据复印件。
4.4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5年 8 月 21 日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2015年 9 月 7 日10:0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邮 编:538001
联系人:班先生
电 话:0770-2829069
传 真:0770-2827417
电子信箱:fcghhdz@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31号广西二轻大厦710
电 子 信 箱:77658127@qq.com
招 标 人:防城港市海河堤管理站
法定代表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