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河南省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平原新区消防大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7 18: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河南省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平原新区消防大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yxqgkzb-20150201

二、采购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三、招标内容:

5.5吨水罐消防车、12吨泡沫水罐连用消防车各一部及轻型防化服、隔热服、80mm水带等装备器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四、交货(完工)期:供需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日历日)内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出具开标前3个月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7、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或产品代理证书。所投车辆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符合国家《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并经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质量检验;

8、须提供以下产品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质量检测证明原件:

a、轻型防化服;b隔热服;c80mm水带;d、重型防化服;e、避火服;f、遥控浮艇泵;gPSY30ZB水力消防自摆炮;h、救生气垫。

9、投标人须具有2012年以来同类产品销售业绩(附相关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810日—2015814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分,下午15001800分)。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窗口(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南角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072641676

3、招标文件售价:500/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有关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83109:00 时整(拒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4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南角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九、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中共新乡市纪委驻平原新区纪工委               联系电话:0373-7553028

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3-7553101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规划局         联系电话:0373-7553068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赵先生

    话:13781938009

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话:13072641676

20150807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