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节能改造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相关问题的第二次澄清
作者: 发布于:2015-08-07 19: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节能改造设备购置项目(WZ201525)”招标文件的相关问题做第二次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21页,各建筑节电设备配置计划明细表中:
1.14、15序列号的“配置节电设备规格(A)/数量(台)”改为“150/1”;
2.第23条“控制功率(KW)”改为125,“开断电流(A)”改为250;
3.第22、24、25序列号的“控制功率(KW)”改为100;
4.第38序列号的“控制功率(KW)”改为95;
5.第39序列号的“控制功率(KW)”改为50,“单位”为台;
6.第41序列号的“控制功率(KW)”改为32;
7.第43序列号的“开断电流(A)”改为250,“配置节电设备规格(A)/数量(台)”改为“250/1”;
8.第67序列号的“控制功率(KW)”改为61.5。
二、补充光华校区节电设备电力载波与电讯网数据传输远程控制系统图,见http://zbb.swufe.edu.cn//2015-08/07/2015080717393314389403730.pdf。
三、取消招标文件中第24页以下内容:“(8)必须通过《GB/T17626.2-1998》电磁兼容检测,不能对周边环境中的任何设备产生的电磁干扰。”
四、招标文件第20页“二、设备清单与技术参数”中“★(一)设备清单”表格做如下修改:序号2“数量”修改为64;序号3“数量”修改为23;序号4“数量”修改为24;序号5“数量”修改为22。同时招标文件第18页“十二、报价表”中的数量与设备清单中的数量做同步修改。
西南财经大学物资设备和服务采购招标办公室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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