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桂江治理灵川县新城区及三街镇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川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桂江治理灵川县新城区及三街镇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桂江治理灵川县新城区及三街镇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CZC-HY201501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本招标项目桂江治理灵川县新城区及三街镇治理工程勘测设计已经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灵川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桂江治理灵川县新城区及三街镇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2、项目编号:LCZC-HY201501。
3、招标范围:编写桂江治理灵川县新城区及三街镇工程勘测设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技施设计;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专题报告可研阶段编制、初步设计及技施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工作;以及勘测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测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4、设计周期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0 日历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方案专题报告并满足项目审批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后 100 日历日内提供初步设计报告;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满足项目进度要求。
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3、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1)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咨询乙级资质(服务范围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设计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3)须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15年 8月 10日至 2015年8月 14 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30时至18:00)。
2.发售地点:广西桂林市骝马山北巷4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250元,售后不退。
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机构代码证副本、咨询、勘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事业单位的在编证明)和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8 月 31 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桂林市秀峰区骝马山北巷4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银行和账号:
开户名称: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解西支行
账 号:3607 0120 4000 1078
六、监督管理机构:
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川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川县桂建路2号 地 址:广西桂林市骝马山北巷4号
邮 编: 541209 邮 编:541001
联 系 人: 蒋工 联 系 人:王凡
电 话:18077319299 电 话:0773-2831282
传 真:0773-2831282
招标人:灵川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 月 7 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3、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1)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咨询乙级资质(服务范围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设计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3)须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8月10日 09:00 至 2015年08月14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桂林市骝马山北巷4号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机构代码证副本、咨询、勘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事业单位的在编证明)和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3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3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桂林市骝马山北巷4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凡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3128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川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采购人地址:灵川县桂建路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蒋工 180773192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凡 0773-2831282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桂林市骝马山北巷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