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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林业局2015年森林碳汇林抚育建设及火烧迹地还林项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7 15: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宁县林业局2015年森林碳汇林抚育建设及火烧迹地还林项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09-1541GNG1B768/02】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宁县林业局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者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0809-1541GNG1B768/02,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一、招标编号:0809-1541GNG1B768/02
二、项目名称:2015年森林碳汇林抚育建设及火烧迹地还林项目
三、项目内容、完工期及项目说明:
 1、项目内容:

分包

名称

数量

完工期

2015年森林碳汇林抚育建设项目

一项

签订合同后 60 天内

2015年森林碳汇林火烧迹地还林项目

一项

签订合同后 310 天内


 2、采购人实际需求量按照采购人提货数量为准,费用结算时按照采购人实际提货数量结合中标人投标时的各种苗木、肥料单价进行结算,若实际采购数量超出采购清单中列明的数量的,则超出的那部分苗木、肥料的单价按中标价计算,但采购总金额将不超过中标的总承包金额。
 3、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报价须包括装运费、二次运输费、税费、检疫费、打穴、苗木、肥料、栽种、抚育管护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4、本项目最高限价分包一人民币壹佰零捌万玖仟伍佰柒拾元整(¥1,089,570.00元);分包二人民币叁拾陆万壹仟柒佰肆拾元整(¥361,74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5、本项目分为两个分包,投标人可对部分或全部分包进行投标,但同一分包不得拆分,且要提供完整的方案资料(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及服务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备营造林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七、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原发展广场)15楼。
八、招标文件发售价格:现场报名购买,每份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九、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
十、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8月28日下午2:30-3:00(北京时间)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28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十三、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开发区人社局6楼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评标室。
十四、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宁县林业局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8-8626763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原发展广场)1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区小姐    联系电话:0758-2313165
    财务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8-2313165
    传真电话:0758-2313395      电子邮箱:zqhlzb@163.com
    评审结果公示网站: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肇庆市政府采购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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