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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花乡人民政府2015年胡同街巷-花乡育芳园东路胡同环境整治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7 15: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花乡人民政府委托就“2015年胡同街巷-花乡育芳园东路胡同环境整治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名称:2015年胡同街巷-花乡育芳园东路胡同环境整治工程;                                        

2.项目编号:ZRGY-CCGP-15080103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花乡人民政府;

4.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黄土岗甲1号 ;

5.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3772290

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7.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李娜 010-57150106

9.项目计划投资额()83,105.94

工程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10、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投标人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6)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证;

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查阅、购买招标文件均须由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公司留存):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015年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2015年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纪录,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公司资质证书副本等并装订成册。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出售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0807日至201508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3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14
、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5
、投标截止时间:20150828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
、开标时间:20150828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
17
、开标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8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19
、项目联系人:王李娜
20
、联系方式:010-57150106

21、传真: 010-63701793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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